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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北片区城市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时间:2021 09 02 10:32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玉溪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玉办发〔2015〕52号)文件规定,需进行“玉溪市北片区城市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玉溪市北片区城市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玉溪市北片区城市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拟建地点位于红塔区玉江大道与白龙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北临玉江大道、东临白龙河、西临白龙路,南面临其他开发地块,总用地面积41307平方米,约为61.96亩。 

建设规模及占地情况:总用地面积41307平方米,约为61.96亩。



二、项目建设意义


1.项目建设是红塔区实施城市更新的必要举措。

在城市的发展进程中,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城市人口随之增加。在城市不断向外扩张的同时,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将会出现明显的差距、缺口,特别是新城与老城之间尤为明显。在现有建成区内,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活环境质量、道路交通系统不仅受到土地、资金、城市总体规划等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使得城市在不断扩张的同时,矛盾和问题在城市内部逐渐凸显。实施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规定的行为主体,对城市规划区内基础设施亟需完善、环境恶劣或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安全性能与实用功能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区域,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意愿而实施改造、提升、活化、延续的一项综合性工作。通过城市更新,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功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交通拥堵、停车难等城市病,从而达到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传承历史文化、增进社会福祉,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2.项目建设是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的必要项目。

城市公共服务是城市公共部门面向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公共服务设施则是提供城市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涵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是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城市公共服务的品质和规模会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长而逐渐滞后,特别是在我国城市迈入高速发展建设的时代,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能满足当前广大群众的需求,公共服务资源建设的滞后导致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尤为突出。

按照目前玉溪市红塔区城市发展情况来看,北片区将成为红塔区未来的发展新区,科教创新城的实施,确定了北片区的发展定位,城市的主要职能、公共服务将随着城市的发展逐渐由老城向新城区转移,城市公共服务品质和规模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本次实施玉溪市北片区城市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为玉溪市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一定量的办公场所,解决公共服务资源分布不均、缺乏办公场地的问题。本项目是补齐红塔区公共服务资源发展不均衡、与城市发展趋势不匹配的短板,是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品质的主要项目,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3.本项目将助推玉溪在“十四五”期间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2018年7月,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新型智慧城市是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深度发展融合的新时代城市形态,对推动政府管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全面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将有力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意见》明确了玉溪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投资、市民参与的多元化建设原则。《意见》的出台为加快推进玉溪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了明确的、具体的指导,对玉溪未来城市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在2021年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上通过的《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制定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打造云南数字经济第一城”,为“十四五”玉溪数字经济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标定了航向。

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依托自身的资源和优势,以建设云南数字经济第一城为目标,搭建新型智慧城市服务平台,包括构筑智能产业生态体系、智慧生活服务平台以及智慧公共数据平台等。其中,智能产业生态体系将以推动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用全国农业大数据,建设智慧农业和农业供应链平台。同时,构建现代物流服务平台,通过现代物流产业与农业有机融合,解决农业产业转型过程中销售与运输的问题。智慧生活服务体系则是作为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载体,包括智慧养老、智慧健康、智慧文旅、智慧金融以及智慧教育等基础设施,为广大市民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满足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城市公共服务提出的更高的需求。项目的建设,将在“十四五”期间,为助推玉溪建设新型智慧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三、征求意见反馈方式



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反映。



四、公示周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天之内。



五、联系方式



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玉溪博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

联系人:王明辉

联系电话:0877-2021396

              18987716361

电子邮箱:310218444@qq.com


【编辑:李奕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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