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时间:2021 09 02 10:32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玉溪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玉办发〔2015〕52号)文件规定,需进行“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康井路交叉口西南侧。 

建设规模及占地情况:项目总规划用地92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826.54平方米(地上11579.99平方米,地下6246.55平方米),建筑密度44.97%,容积率1.26,绿地率20.31%。主要建设职工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地下车库以及室外道路场地、景观绿化等。



二、项目建设社会意义及必要性


1.职工服务中心是各级工会为职工和基层提供救助、维权、服务项目的窗口和平台。

服务职工是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加强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管理、充分发挥阵地功能作用,是工会组织提高服务职工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工会增强吸引力、凝聚力的内在需要。因此项目建设能更好的为玉溪建设做贡献,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能够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社会效益显著。

2.项目建设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切实维护和发展职工权益,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要求,满足玉溪市总工会自身发展的需要。

总工会是面向社会和公众、以公益性为基础的综合性、服务性部门,旨在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吸引职工努力完成经济与社会发展任务,引导和教育职工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素质。玉溪市总工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七大重点产业大局,团结带领全市广大职工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工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玉溪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提出进一步巩固和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全力打造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全国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国际高品质康养旅居新高地,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新的时代背景和新的发展历程对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只有在摸清现状、搞明家底的前提下,职工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才能充分立足现状,积极迎接新的发展形势。玉溪市总工会目前没有自己的综合服务中心,租用的服务大厅面积小、功能不完善、工作无法全面开展的现状。提出依托新建服务中心项目,把涉及职工服务的项目统一纳入到服务中心,凡职工需要的服务项目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工作范畴;整合现有困难职工救助、就业创业、职工信访接待、职工关爱、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职能,逐步将基层工会组建、会员入会、劳模服务等与职工密切联系的工作全部充实到服务中心;打造服务职工大窗口,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协调整合法院、司法、劳动等部门力量,将法律援助、劳动关系纠纷化解、困难职工帮扶、劳动用工信息共享等工作纳入服务中心,形成“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方便职工群众。

3.项目建设是承接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以及市总工会在玉溪开展职工活动的需要。

2015年4月,省总工会将玉溪市列为全省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同时玉溪也是作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政党工会联系培训学习的联络点之一、全国总工会每年送教下基层的驿站、省委省政府产业功能队伍建设的试点,但由于玉溪市工会缺乏自身服务阵地,仅依靠服务大厅远远不能满足全国总工会以及省总工会举办职工活动的需求,只能通过外租场地来开展活动,无形加大了地方财政投入。为有效承接全国总工会以及省总工会的试点要求,更好的组织和开展职工活动,建设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是十分有必要的。

4.项目建设是玉溪职工培训及职工非物质文化展示传承的需要。

玉溪市总工会承担着全市30万会员职工的技能培训、业务学习培训及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任务,高新区总工会承担着高新区园区从业人员5万余人和产业工人队伍3万余人的职工技能培训、业务学习培训及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任务。但由于缺乏服务阵地,均需在外租用场地,由于学习培训场所较为分散且不固定,大大减弱了培训效果以及职工参与培训活动的积极性。截至目前,玉溪共有全市共有国家级劳动模范21人、省级劳动模范228人、市级劳动模范266个、工匠80个,而这些劳动模范及工匠大师均没有集中的工作室,不利于职工非物质文化展示与传承。为更好的开展交流学习培训,为职工非物质文化展示与传承提供场所,建设市总工会职工服务阵地是十分有必要的。



三、征求意见反馈方式


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反映。



四、公示周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天之内。


五、联系方式


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玉溪博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

联系人:王明辉

联系电话:0877-2021396

              18987716361

电子邮箱:310218444@qq.com


【编辑:李奕颖】

服务热线 : 0877-2010188

公司地址 : 云南省玉溪市玉河路与玉江大道交叉口市规划馆

技术支持 : 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扫码关注公众号

滇ICP备19000947号-3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421号